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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检查启动 四种情况问责地方政府"一把手"
作者:王立彬    更新时间:20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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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度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启动

    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王立彬)为充分发挥土地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在卫星遥感监测实现全国覆盖的基础上,2009年度卫星遥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说,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将就四种情况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一是当地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未超过15%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二是发生土地违规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对土地违规违法不加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四是对土地违规违法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根据部署,今年8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将对155个市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并向全国通报有关情况。9月底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155个市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报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审核报国土资源部后,部省市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职责权限,启动问责。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说,近年来,我国土地管理秩序逐步规范,但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企业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采取“以租代征”、“批少占多”等方式非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有的未批即用甚至非法转让土地;有的地方政府执行国家土地法规政策不严格,违规下放土地审批权或者规避法定审批。有的为招商引资,纵容、默许甚至公开签订协议,非法占用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有的部门对土地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使一些土地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维护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措施权威性,监察机关对发现的严重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绝不姑息。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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